法律问题
吉林碳谷:监管关注函及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监管警示函所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8-16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20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监管关注函》(吉证监函[2020]358号),吉林证监局在2019年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2021年6月,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融资并购二部《关于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融二监函[2021]1号),因公司2021年5月19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所述申报报告期财务数据差错更正事项,发行人及张海鸥、卢贵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