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秦森园林:发行人主要房产、土地使用权、苗圃租赁土地及抵押权利限制涉及资产权属清晰、租赁合法有效及生产经营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7-28 · 终止
公开摘要
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公司共有房产3处,其中海口锦绣海岸两处住宅无他项权利,秦森园林办公大楼对应沪(2017)静字不动产权第018029号,房屋坐落于上海市汶水路299弄“市北•智汇园”,建筑面积9439.9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及出租,已抵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3项土地使用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包或租赁土地用于苗圃基地,包括浙江上虞苗圃72.12亩集体林地、江西乐平苗圃2250亩国有林地、上海崇明苗圃227亩国有果园,租期分别至2028年12月31日、2063年3月30日、2025年6月30日。风险因素中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承包或租赁土地共计2549.12亩进行绿化苗木种植,存在自然灾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