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兴股份:注册稿法律意见书仍将关联方资金拆借列为律师需说明事项,并披露已清理完毕;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5-22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兴股份
审核编号
87462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70页、第1-1-176页;第5-1-1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注册稿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部分披露了关联方资金拆入事项。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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