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辉信息:发行人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违反《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财务内控、票据转贷及第三方回款 · 2021-07-02 · 注册

公司名称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辉信息
审核编号
4300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11月8日,发行人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合作协议》,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为发行人开具的商业汇票在500万元额度内提供保贴服务。2018年11月9日,发行人向科影视讯开出350万元商业汇票,同日科影视讯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贴现;2018年11月19日,发行人向科影视讯开出150万元商业汇票,同日贴现。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商业汇票均已到期解付,未出现逾期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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