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吴光电: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退出、转让安排是否履行必要程序,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或形成特殊利益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5-22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9年12月18日,新吴有限股东会通过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10月20日,新吴有限同意吸收逸新企管、吴洁为新股东,逸新企管以货币出资1,786万元。股权激励约定激励对象服务期限不少于取得出资额之日起72个月,并设置强制退出、协商退出、服务期限届满后退出、疾病死亡退休等特殊情形退出机制。2025年6月,吴哲将其持有的逸新企管12.36%合伙企业份额平价转让给副总经理孙大富、董事会秘书全璞和财务负责人王冬青,折合新吴光电每股价格4.91元,相关工商变更在申报稿签署日仍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