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伏医疗:报告期内股东之间存在对赌协议及承诺函,涉及业绩补偿、投资者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限制出售、优先出售权、并购、清算权、经营决策权等特殊投资条款,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具有中国法和证券监管合规属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5-2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浙伏医疗
审核编号
8378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2页;第5-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马建强、柴家忆及持股5%以上股东沈永明与毅达创投、桐乡申万分别签署《股东间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并就业绩目标及补偿、投资者回购权等作出约定;2019年11月14日马建强、柴家忆向毅达创投出具承诺函,约定2019年、2020年业绩目标及补偿。毅达创投持有发行人888.89万股,占10.00%;桐乡申万持有400.00万股,占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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