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星时光: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及时披露精选层辅导备案及受理公告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5-17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0年7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289号《关于对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发行人于2020年6月22日向宁波证监局报送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受理,但未及时披露辅导备案公告及受理公告,后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7日补充披露;公司董事长任涛、董事会秘书田珊珊对该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