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新电子:发行人部分自有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搬迁拆除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5-11 · 注册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门卫、收发室、厨房、生产附房等共计约790.70平方米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该等房产属于公司自有房产,不存在权属争议,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产。潍坊市坊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证明,确认智新电子厂房建设过程中自2017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