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新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以及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的转贷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5-11 · 注册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不存在实际业务支持或连续12个月内受托支付累计金额高于采购累计金额的情况下,通过供应商比泽尔及其相关方取得银行贷款;同时为客户A及其相关方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通过供应商获取银行贷款金额为2017年度1,650万元、2018年度650万元、2019年度500万元、2020年1-8月1,000万元;为客户A及其相关方提供资金走账通道金额为2018年度21,523.75万元、2019年度26,630万元、2020年1-7月14,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