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羽玺新材:发行人已注销子公司昆山宝晶曾因危险废物转移未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涉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整改是否完成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5-2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羽玺新材
审核编号
87281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1页至第1-1-142页;第5-1-15页、第5-1-24页至第5-1-2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2年3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3第60号),认定昆山宝晶转移危险废物未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昆山宝晶已完成生态修复资金缴纳的情况,罚款7.50万元,昆山宝晶于2022年3月7日足额缴纳。背景为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昆山宝晶相关员工违反公司内部制度,将部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人员处置,后被转售并倾倒至公共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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