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伟泰科技: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由郦东兵、张新联、杨建军、林毅四名自然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控制,需关注共同控制认定及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4-22 · 终止
公开摘要
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任何单一股东均不能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存在控股股东。郦东兵、张新联、杨建军、林毅合计直接控制公司50.8694%的股份;郦东兵、张新联通过伟拓投资、伟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1.5148%的股份。四人于2016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9年11月25日续签无异议函,承诺自2019年11月25日起3年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表决时保持一致行动,合计控制公司62.3842%的股份。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