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齐鲁华信: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与关联方李晨旭及其控制单位的关联采购未事先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发行股份数量调整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即提交问询回复并更新申报文件的程序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1-21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与关联方李晨旭及其控制的单位关联采购未事先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情形,并已履行补充确认程序。发行人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发行方案和稳定股价预案,但未取得股东大会决议即于2020年11月27日提交首轮问询回复并更新申报文件,并表述为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