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虹能源: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截至申报稿披露日尚未拥有已注册商标,主要使用商标来自关联方四川长虹无偿许可使用和受让,需关注持续使用稳定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1-08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拥有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目前使用的商标主要来自关联方四川长虹的无偿许可使用和受让;2020年4月8日,四川长虹与长虹能源签订《同意转让证明》,四川长虹将5项商标免费转让给长虹能源,且截至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该等商标转让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