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虹能源:注册稿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四川长虹、长虹集团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的合规性、整改情况及对人员独立性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1-08 · 注册

公司名称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虹能源
审核编号
83623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9页、第8-1-123页至第8-1-127页、第39页至第4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补充回复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四川长虹、长虹集团为员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2020年5月起,发行人完成社会保险开户并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保;2020年6月起,对所有员工独立发放工资;2020年7月起,完成住房公积金开户并独立缴纳住房公积金。发行人除董事长莫文伟、董事邵敏、何心坦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未在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发行人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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