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万众:历史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5-2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历史上存在委托持股情形,已于2021年12月解除完毕。公司股东王宇因家庭成员工作原因,自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由实际控制人孙小明代其持有公司股权;2019年8月5日,王宇将其持有的金万众有限15.00万元注册资本(当时股权占比0.50%)转让给孙小明代持,实际股权转让价款为0元,并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及工商变更所需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当时公司章程项下股东会审议程序。2021年12月9日,双方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及工商变更所需股权转让协议,孙小明将代持的15.00万元注册资本还原转让至王宇名下。双方确认代持、代持解除、股权转让等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公司披露历史委托持股情形对公司管理层、控制权、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均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