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迪威:发行人2014年整体变更相关账务处理被税务机关认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10-13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迪威
审核编号
8324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6页、第1-1-157页、第5-1-3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稽处[2018]53号),认为发行人2014年整体变更时将“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账务处理,应视为发行人对股东进行分配、股东再投入发行人,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相关个人股东计征个人所得税,发行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应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3,700,57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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