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本贸科技:发行人与上海网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三起重大未决合同纠纷,并因相关诉讼导致银行资金被冻结,需关注诉讼结果、资金冻结及其对经营和本次发行挂牌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0-10-13 · 终止

公司名称
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本贸科技
审核编号
8386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9页至第1-1-250页;第1-1-318页至第1-1-320页;第5-1-32页至第5-1-3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及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申报文件签署或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存在与上海网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三起重大诉讼。第一起为2012年10月设备供货合同纠纷,上海网盛请求发行人支付设备款16,669,435.86元及逾期利息,一审判决发行人支付4,174,449.03元及利息,上海网盛已上诉,二审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第二起为2012年12月设备供货合同(离岸楼)纠纷,上海网盛请求支付设备款6,655,406.87元、赔偿损失1,400,000元及承担诉讼费,发行人反诉请求返还多收设备款5,243,249.35元,一审判决上海网盛向发行人返还货款4,372,373.08元并驳回上海网盛诉讼请求,上海网盛已上诉,二审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第三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网盛请求支付工程款8,766,437.86元、装修损失753,476.31元、利息损失1,041,293.50元、按期完工奖金约50万元及诉讼费,截至披露日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申报稿还披露,受该等诉讼影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银行资金累计被冻结24,764,77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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