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艾芬达: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实际控制人配偶包旖云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结算及由个人名义网店代销产品的规范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9-28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艾芬达
审核编号
8329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4页、第1-1-139页至第1-1-140页、第5-1-21页至第5-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包旖云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的情况,因此形成对关联方包旖云的其他应付款。2017年1月至9月,公司为了多开立网店以拓展销售渠道,以包旖云个人名义开立的网店销售收入61.55万元,销售收款后实时转入公司账户。2017年1月至4月,公司代用包旖云个人银行卡支付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31.50万元,所欠包旖云代付费用已于2018年支付给包旖云,相关资料已纳入2017年年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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