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洁水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采购、销售、租赁、票据置换等关联交易,涉及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独立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0-08-27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金洁实业及关联方采购PPR管、小管件等供水设施辅件管材,向金洁实业等关联方销售供水及污水处理服务;静脉科技与金洁实业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湖州市织里镇富康路899号4#、5#、6#厂房,面积7,470.46平方米,租金210万元/年;2019年度静脉科技以银行存款向金洁实业换取银行承兑汇票2,390,764.50元用于支付工程设备款,并按1年期存款利率1.50%向金洁实业收取资金占用费用17,432.71元。发行人披露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