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居股份:发行人自有及租赁办公房产权证办理、租赁登记及持续使用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8-26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2019年购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西、农科路北1幢27层2716至2722号房屋用于办公,总面积1,016.64平方米,房产证尚在办理中;董兰购入同楼层2723至2730号房屋,总面积1,141.76平方米并出租给发行人,亦尚在办理房产证。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子公司金居科技承租的房产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发行人及金居科技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