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连城数控:发行人二期土地位于营城子汉墓群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曾在未取得完整文物审批手续情况下施工,被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并存在行政处罚可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7-02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坐落于营城子街道西小磨子村滨海路南侧、碧琪食品厂北侧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建设用地位于营城子汉墓群的Ⅴ类建设控制地带之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2019年2月,公司在未取得完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建设用地上开展施工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大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就此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可能。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2019年3月4日营城子街道办事处送达《告知函》,告知该处土地位于营城子汉墓群建设控制地带,未取得文物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2019年3月4日及3月8日,公司分别收到甘井子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被责令立即停止挖掘地基和平整场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