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杰科技: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苏州杰通在租赁土地上建造房屋且产权归出租方所有;另苏州保祥办公租赁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涉及租赁合同效力、经营场所稳定性及关联租赁公允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0-07-02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无自有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512.16万元的房屋建筑物系苏州杰通在租赁土地上建造而成,该土地使用权和建造房屋产权归属于苏州熙恒路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杰通在有效租赁期限内(2017年3月至2037年3月)无偿使用。主要租赁房产表中,苏州保祥向中衡设计租赁的办公房屋租赁备案证号为“尚未办理”;苏州杰通向苏州熙恒路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及房屋,苏州熙恒路材为苏州杰通持股45%股东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