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士达:注册稿进一步披露中航光电及沈阳兴华存在少量射频连接器业务,该部分构成同业竞争,需关注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0-06-30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中航光电及沈阳兴华存在少量射频连接器业务,该部分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报告期内,该等射频连接器销售额合计分别为4,706.51万元、4,506.21万元、5,824.95万元和1,279.08万元,占中航光电营业收入比例不到1%,占发行人销售额比例约11%至14%。中航光电为减少同业竞争,在客户同意和确认基础上将部分采购订单移交给发行人,向发行人采购射频连接器及组件后再销售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