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环宇建科: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因施工许可、消防、安全生产、环境噪声、扬尘和水域占用等事项受到多项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并影响本次发行。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披露13项行政处罚:环宇建设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被罚款5,000元;因安装不合格排烟风机被罚款10,000元;因碧桂园江山公馆工地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被罚款200,000元;因施工车辆和路面未冲洗造成扬尘污染被罚款10,000元;因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被罚款20,000元;因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且宿舍区域无独立疏散通道被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10,000元;因多次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进行夜间施工或浇筑混凝土产生噪声污染被义乌、玉环、盐城等地主管部门罚款5,000元、4,000元、5,000元、7,500元、16,500元;大宇交通因临时围堰占用177平方米水域被罚款30,000元,因现场砂石、裸露土未覆盖被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