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元立光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就未及时申办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食品经营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资质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导致处罚或不利影响作出承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5-2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元立光电
审核编号
8748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第1-1-104页;第5-1-17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因未及时申办《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食品经营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资质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因此发生任何情形导致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将协助公司解决纠纷并承担罚款、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披露已取得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所需的业务许可资格和资质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