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传味股份:2020年定向发行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做市库存股票转售协议,涉及触发条件下由实际控制人回购投资者所持股份的特殊投资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6-29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向10名投资者发行股份229万股,募集资金1000.73万元。该次定向发行存在特殊投资条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鹏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传味股份做市库存股票转售协议书》。协议约定,在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前未获进入精选层,或因政策变更、监管要求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时,乙方有权要求林鹏受让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受让价格按每股对应最近一期净资产与认购价格4.37元/股加8%单利年化收益孰高确定。相关特殊投资条款仅涉及4名投资者合计认购的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