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传美讯: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出口报关单贸易国(地区)申报不实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需关注该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6-05-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11月29日,斗门海关对发行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拱斗关简快缉违字[2023]1031号),认定发行人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喷墨墨水等货物,将实际贸易国(地区)“阿联酋”“香港”等申报为“埃及”“哥伦比亚”等报关单贸易国(地区)申报不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处罚人民币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