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杰理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前存在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支货款形成资金占用并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历史内控不规范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15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杰理科技
审核编号
87450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4页至第1-1-185页;第5-1-1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月,中国证监会就发行人2018年10月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过程中的相关情形对发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认定,发行人2015年至2016年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支货款,其中2015年体外收取销售货款7,084万元、体外支付采购货款6,999万元,2016年体外收取销售货款1,330万元、体外支付采购货款1,126万元;2014年至2018年,该个人银行账户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转出资金373.27万元。发行人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及招股说明书未如实反映和披露上述信息。发行人律师亦将报告期前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支货款形成的资金占用列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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