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图特股份:外部投资人曾与实际控制人约定业绩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优先认购、优先受让、共同出售、信息权等特殊股东权利,需关注该等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已真实解除、是否仍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公司治理及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5-11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索菲亚投资、曾勇、德韬大家居入股发行人时,与实际控制人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特殊股东权利。索菲亚投资投资金额为1,674万元,曾勇投资金额为1,488万元,德韬大家居投资金额为1,800万元。相关条款包括业绩补偿、特定情形下股份回购、信息权、反稀释、优先认购、优先受让、共同出售、限制竞争对手入股及最惠国待遇等。2023年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终止、202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后,部分特殊权利曾触发恢复安排。2024年12月,相关主体为本次北交所发行上市签署补充协议,终止相关特殊投资条款;部分条款约定如发行人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上市或申请被否决、撤回等情形下恢复,但在新三板挂牌期间部分权利不恢复,且发行人不作为回购义务人或责任承担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