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益泰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4-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益泰康
审核编号
8741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0-32页、第1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诸弘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诸弘刚直接持有公司1.1870%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海信康、万胜特、海锐康分别持有公司11.4494%、5.6959%、6.5333%股份;罗可新及其控制的锦龙阳光为诸弘刚一致行动人,锦龙阳光持有公司10.2352%股份。诸弘刚直接、间接及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1008%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制权变动。2024年7月,诸弘刚、罗可新、锦龙阳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罗可新、锦龙阳光及其提名董事在重大事项上与诸弘刚保持一致行动,并确认自2022年1月1日至协议签署日已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后3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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