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氏控股:公司历史上与投资人约定治理结构安排、股份转让限制、信息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反稀释权、最惠国待遇等特殊股东权利,需关注是否已经解除且不存在恢复效力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29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2年2月20日,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享有多项特殊股东权利,包括治理结构安排、股份转让限制、信息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反稀释权、最惠国待遇等;回购触发事项包括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IPO成功上市、公司或创始人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违约、控制权变更等。2022年2月28日,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一,确认公司承担回购义务及反稀释赔偿义务的内容自始无效,仅由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关义务,且未发生投资人行使特殊投资条款权利的情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二,确认全体投资人享有的优先性权利均自始无效,未发生投资人行使相关权利的情形。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历史上曾存在的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已完全解除,且未附条件终止或效力恢复条款,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全体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