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宇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需关注劳动用工合规风险及补缴、处罚承担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4-2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宇电子
审核编号
87457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1页;第1-1-184页至第1-1-18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1,516人、1,347人、1,073人;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分别为87人、79人、24人,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分别为81人、91人、37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截至2024年末,华力宇劳务派遣5人,占其用工总人数2.20%;无锡华宇光微劳务派遣8人,占其用工总人数2.83%;除此之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形。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均具备相应劳务派遣资质,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未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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