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睿信电器: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林兴友与林兴根、金崇康与付晓祥之间的股权代持安排,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股权清晰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4-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睿信电器
审核编号
87418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至第1-1-39页;第5-1-14页至第5-1-1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4年7月,林兴友委托其弟弟林兴根代为持有睿信有限245.70万元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1.70%;2015年3月15日,林兴根将其持有的245.70万元股权转让给林兴友,本次股权转让为代持还原,并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4月24日,金崇康将持有公司全部56.35%股权转让给付晓祥,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2021年12月9日,付晓祥将其持有公司的56.35%股权转让给金崇康,本次股权转让为代持还原,不涉及股权转让款支付,并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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