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申兰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多名投资方签署过涉及优先认购、反稀释、共同出售、股份回购、清算优先等特殊投资权益的协议,需关注特殊股东权利是否彻底解除及是否影响股权结构稳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17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义务承担主体,与疌泉毅达、黄山毅达、安元创新投、鸿鑫投资、上海力元、李鹏、国元创新投、疌泉投资等相关股东签署过涉及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及反稀释权、股份回购权、优先清偿权等特殊投资权益的协议。相关协议的解除安排载明,相关特殊条款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对任何一方均不再有约束力,终止为永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相关投资方未实际行使或主张过相关权利或不可撤销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