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申兰华:发行人挂牌期间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监管工作提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4-17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5年7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出具《关于对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认定发行人挂牌期间为全资子公司银川百泓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借款合同为银川百泓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6月23日签署的额度各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分别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7年6月22日。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及未及时披露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申兰华、董事长汪国建、董事会秘书朱靖华进行监管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