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乔路铭:发行人与山高弘金、瑞安工业等投资方相关协议中曾存在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信息获取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是否已终止及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15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22年9月6日,山高弘金与黄胜全、侨路铭、瑞安正盛签署股东协议,约定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信息获取权以及新三板挂牌、IPO上市承诺等特殊权利。自2022年11月11日全国股转系统受理挂牌申请之日起,除回购权外其他特殊权利自动终止。2023年底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自公司向浙江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获受理之日起,股份回购条款终止且发行成功上市后永久终止;如辅导或IPO失败、撤回等,回购条款存在恢复安排。瑞安工业2023年9月19日协议中亦曾约定特定情形下的回购权,自辅导备案受理之日起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