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立洲精密: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其中1家劳务派遣单位曾未取得有效劳务派遣资质,青岛立洲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人数比例超过10%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4-14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厦门立洲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立洲精密
审核编号
87399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第1-1-270页、第5-1-3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14人、34人、19人,占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3.26%、7.02%、4.01%。公司为满足短期用工需求,对二次成型工序、检验工序、保安、保洁等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采用劳务派遣。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共6家,其中1家在向发行人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期间曾存在未取得有效劳务派遣资质的情况,该单位已于2023年3月取得劳务派遣资质。截至报告期末,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均具备有效资质。报告期内,青岛立洲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人数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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