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迁新材料: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收到监管警示函并完成整改
港股招股书 · 证券监管、信息披露及董事股东合规 · 2026-06-17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公司曾于2023年9月及2025年1月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并已完成必要整改。
核心结论
招股书披露,公司曾于2023年9月及2025年1月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并已完成必要整改。
法律问题
港股招股书 · 证券监管、信息披露及董事股东合规 · 2026-06-17
招股书披露,公司曾于2023年9月及2025年1月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并已完成必要整改。
招股书披露,公司曾于2023年9月及2025年1月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并已完成必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