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四方精创资讯:深圳四方精创资讯大厦存在自用、转让、出租及抵押限制
港股招股书 · 资金拆借、贷款、担保及相关 · 2026-07-05
公开摘要
公司主要自有物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大厦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受权利限制,包括限于自用、不得转让、研发及生产部分不得出租及抵押价值上限;物业估值师因该房地产禁止转让未赋予商业价值。
核心结论
公司主要自有物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大厦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受权利限制,包括限于自用、不得转让、研发及生产部分不得出租及抵押价值上限;物业估值师因该房地产禁止转让未赋予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