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奇士达:生产厂房II未在施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估,且未在营运前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及验收
港股招股书 · 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 · 2020-02-28
公开摘要
生产厂房II存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程序历史不合规;公司已于2019年8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并于2019年10月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及检查验收手续,同时就潜在罚款计提人民币100万元拨备。
核心结论
生产厂房II存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程序历史不合规;公司已于2019年8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并于2019年10月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及检查验收手续,同时就潜在罚款计提人民币100万元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