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建中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充协议生效前即建设、运营及收取费用的事实合同及特殊安排
港股招股书 · 重大合同履行、客户供应商及债权债务安排 · 2020-02-28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在客户I与污水处理运营商后续正式签署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充协议前,建中环保科技已建设、运营及维护新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事实合同有效且安排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核心结论
招股书披露,在客户I与污水处理运营商后续正式签署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补充协议前,建中环保科技已建设、运营及维护新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并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事实合同有效且安排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