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烨星集团:与同系附属公司及关连方之间的非贸易性质贷款及资金往来
港股招股书 · 公司治理、利润分配及关联方独立性 · 2020-02-28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集团于往绩记录期与同系附属公司订立若干贷款交易,该等交易被《贷款通则》禁止;同时存在应收同系附属公司非贸易性质款项。中国法律顾问认为相关款项对有关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集团因此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的风险微乎其微或甚微。
核心结论
招股书披露,集团于往绩记录期与同系附属公司订立若干贷款交易,该等交易被《贷款通则》禁止;同时存在应收同系附属公司非贸易性质款项。中国法律顾问认为相关款项对有关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集团因此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的风险微乎其微或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