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诺诚健华-B:与施一公博士及张泽民博士合作协议未具体约定共同开发知识产权归属
港股招股书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侵权 · 2020-03-11
公开摘要
公司与施一公博士及张泽民博士的独家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未明确共同开发知识产权或公司提供关键资源所产生知识产权在何种情况下归属于公司;公司未必总能取得合作项下知识产权。
核心结论
公司与施一公博士及张泽民博士的独家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未明确共同开发知识产权或公司提供关键资源所产生知识产权在何种情况下归属于公司;公司未必总能取得合作项下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