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凤祥股份:控股股东不竞争承诺及相关选择权安排的中国法效力
港股招股书 · 公司治理、利润分配及关联方独立性 · 2020-06-30
公开摘要
控股股东作出不竞争承诺,并授予本公司有关新业务机会、认购期权及优先认购权等安排;中国法律顾问认为相关承诺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在中国法律范围内有效、对控股股东有约束力。
核心结论
控股股东作出不竞争承诺,并授予本公司有关新业务机会、认购期权及优先认购权等安排;中国法律顾问认为相关承诺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在中国法律范围内有效、对控股股东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