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任集团:未通知香港利得税应课税额不合规
港股招股书 · 税务、发票及财政补贴 · 2020-09-15
公开摘要
天美兄弟及建力未按税务条例第51(2)条向税务局通知香港利得税应课税额,涉及应课税溢利总额约51.78百万港元及应付税项约8.44百万港元,集团已向税务局补充告知并计提罚款拨备。
核心结论
天美兄弟及建力未按税务条例第51(2)条向税务局通知香港利得税应课税额,涉及应课税溢利总额约51.78百万港元及应付税项约8.44百万港元,集团已向税务局补充告知并计提罚款拨备。
法律问题
港股招股书 · 税务、发票及财政补贴 · 2020-09-15
天美兄弟及建力未按税务条例第51(2)条向税务局通知香港利得税应课税额,涉及应课税溢利总额约51.78百万港元及应付税项约8.44百万港元,集团已向税务局补充告知并计提罚款拨备。
天美兄弟及建力未按税务条例第51(2)条向税务局通知香港利得税应课税额,涉及应课税溢利总额约51.78百万港元及应付税项约8.44百万港元,集团已向税务局补充告知并计提罚款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