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辉控股:向关联方提供计息垫款及自第三方收取利息未遵守《贷款通则》
港股招股书 · 公司治理、利润分配及关联方独立性 · 2020-10-16
公开摘要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向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提供计息贷款并收取第三方利息;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安排未遵守《贷款通则》,但因符合物权法及《民间借贷规定》、公司已停止相关收息且中国人民银行未提出处罚,处以罚款的可能性为低且不会有重大不利法律后果。
核心结论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向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提供计息贷款并收取第三方利息;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安排未遵守《贷款通则》,但因符合物权法及《民间借贷规定》、公司已停止相关收息且中国人民银行未提出处罚,处以罚款的可能性为低且不会有重大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