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国通才教育:合约安排及外资准入限制相关特殊安排与可执行性限制
港股招股书 · 合约安排 · 2021-06-30
公开摘要
公司因外资投资中国高等教育的资格要求、外资拥有权限制及外资控制权限制而采用合约安排经营高等教育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总体合法有效,但未取得教育行业使用合约安排的正面监管保证,且合约安排项下禁令救济或其他临时措施在中国法下未必可强制执行。
核心结论
公司因外资投资中国高等教育的资格要求、外资拥有权限制及外资控制权限制而采用合约安排经营高等教育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总体合法有效,但未取得教育行业使用合约安排的正面监管保证,且合约安排项下禁令救济或其他临时措施在中国法下未必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