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医脉通:通过合约安排经营受外资限制或禁止的中国业务,且部分条款存在中国法可执行性限制
港股招股书 · 合约安排 · 2021-06-30
公开摘要
公司因外资限制通过医脉互通等综合联属实体开展若干中国业务,并以合约安排取得实际控制权及经济利益;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合法、有效并可执行,但明确指出仲裁禁令、清盘命令、境外法院临时救济及强制清算委员会安排等条款在中国法下存在不可执行或不获认可执行的限制。
核心结论
公司因外资限制通过医脉互通等综合联属实体开展若干中国业务,并以合约安排取得实际控制权及经济利益;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合法、有效并可执行,但明确指出仲裁禁令、清盘命令、境外法院临时救济及强制清算委员会安排等条款在中国法下存在不可执行或不获认可执行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