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润云: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外资禁入下通过合约安排开展主要业务及部分救济条款可执行性限制
港股招股书 · 合约安排 · 2022-06-21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公司的主要业务被认为涉及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及联络中心服务,需持有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禁止外商投资,因此公司通过天润融通及其子公司以合约安排开展主要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有效并未违反现有中国法律强制规定,但仲裁机构无权授出禁令救济,相关临时救济未必可强制执行,且未来行使股权收购或转让等事项仍需履行届时适用批准…
核心结论
招股书披露,公司的主要业务被认为涉及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及联络中心服务,需持有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禁止外商投资,因此公司通过天润融通及其子公司以合约安排开展主要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有效并未违反现有中国法律强制规定,但仲裁机构无权授出禁令救济,相关临时救济未必可强制执行,且未来行使股权收购或转让等事项仍需履行届时适用批准、备案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