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融壹账通:平安集团间接持股比例与《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适用存在监管解释事项
港股招股书 · 金融、支付、保险及类金融业务合规 · 2022-06-28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平安集团通过铂煜及平安海外间接持有公司32.12%股份,而《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对单一非金融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5%或不得有重大影响;董事及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平安集团作为非控股股东并未被禁止继续间接持有公司30%或以上股份,但不排除银保监会未来不同解释或要求平安集团调整持股。
核心结论
招股书披露,平安集团通过铂煜及平安海外间接持有公司32.12%股份,而《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对单一非金融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5%或不得有重大影响;董事及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平安集团作为非控股股东并未被禁止继续间接持有公司30%或以上股份,但不排除银保监会未来不同解释或要求平安集团调整持股。